瑯琊新聞網(wǎng)訊 日前,在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轄區(qū),一司機酒駕被查后,竟然面對交警狂飆“演技”,丑態(tài)百出。
7月27日,市交警直屬二大隊民警在濱河大道與戈九路交會路口東100米路段開展酒駕整治專項行動。21時20分許,民警對一輛小型汽車進行檢查時,執(zhí)勤人員聞到駕駛人身上明顯有酒味,于是要求其停車接受檢查。
民警要求該車駕駛人張某出示相關證件,并配合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。一開始張某說忘帶駕駛證,接著躺地上表演起了“患病”,不愿意接受酒精檢測,稱其身體不舒服,躺在地上一動不動。其表現(xiàn)極其逼真,張某想以此逃脫檢測。當執(zhí)勤人員拿起手機表示要撥打120將其送至醫(yī)院救治時,張某迅速從地上站了起來:“別打、別打……我吹……我配合!”經(jīng)現(xiàn)場呼氣式酒精檢測,其體內(nèi)酒精含量為58mg/100ml,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張某稱晚上和朋友聚餐喝了點酒,認為晚上不會遇到交警,便心存僥幸上路了,誰知半道被逮個正著。與張某一車同行的還有他的兩個朋友,真是一個敢開,兩個敢坐,一點不把安全當回事。民警現(xiàn)場對他們進行了批評教育,并告知酒后駕車上路的危害及后果。張某終于低下了頭,承認了自己的錯誤,并表示以后不會再酒后駕車了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民警依法對張某駕駛的車輛進行扣留,并對其酒后駕駛、未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。
臨報融媒記者 梅魯生 通訊員 王洪國 閆學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