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日,山東省人民政府發(fā)布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!
各市人民政府,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,各大企業(yè),各高等院校:
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(fā)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,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,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。現公布如下:
一、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、1900元、1700元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、19元、17元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。
二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(yè)勞動者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(yè)勞動者。
三、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0月1日起執(zhí)行,魯政字〔2018〕80號文件同時廢止。
四、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要加強對《最低工資規(guī)定》(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)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,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,讓用人單位、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。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(zhí)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(jiān)督檢查,對違反《最低工資規(guī)定》的行為要依法查處,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。
山東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22日
各縣(市、區(qū))最低工資標準表↓↓↓
此外還有這些事關工資的消息!這些人10月的工資,可以提前至9月發(fā)!
10月工資可以提前發(fā)
依據《工資支付暫行規(guī)定》的要求,用人單位遇到節(jié)假日期間不能發(fā)放工資的,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(fā)放工資。
《工資支付暫行規(guī)定》第七條: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節(jié)假日或休息日,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實行周、日、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時支付工資。
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號前發(fā)工資,這就意味著“十一”假期,有不少單位9月底就會發(fā)放10月份的工資。
十一期間的加班費怎么算
10月1日、2日、3日均為法定假日,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,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,用人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十一期間的加班費只能這樣給
《工資支付暫行規(guī)定》第五條中明確,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。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。
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,必須以貨幣形式給付。因此,安排職工加班,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,不得以實物或過節(jié)費來沖抵。